酒驾醉驾有新规
发布日期:2024-01-02 | 浏览次数:247

酒驾醉驾有新规
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醉驾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将于2023.12.28起施行。

   《意见》规定因酒驾、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,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,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、行为危险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,从重处理;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《意见》明确,醉驾情节轻微的,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;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的,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。